Thursday, December 08, 2005

博客作业( 一 )

人力部驳斥“人权观察”组织指责:
我们不会容忍女佣被虐待
● 郭丽娟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昨天发表调查报告,指责新加坡未保护外国女佣的权利,以致她们在新加坡受虐待和欺压。
  针对这项指责,我国人力部发表声明驳斥,指它过份夸大女佣受虐待和被剥削的情况。
  声明说,外国女佣受到新加坡法律的保护,根据雇佣外国工人法令,所有雇主必须为外国工人提供膳食、安全的工作环境、恰当的住所,并让工人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也准时支付薪水。
  声明也说:“我们不会容忍外国女佣被虐待或剥削。”
  人力部说,违反工作准证条文的雇主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及监禁最长6个月。今年首9个月,已有4个不按时支付薪水给女佣的雇主被控上法庭,其中3人以坐牢代替罚款。
  另外,我国也在1998年修订《刑事法典》,更严厉惩罚虐待女佣的雇主,他们面对的刑罚比一般伤人案重50%。
  人力部说,这大大减少了虐待女佣的案件,从1997年的157起减少到去年的59起。
  过去4年,有26名虐待女佣的雇主被判坐牢。被裁定有罪的雇主及他们的配偶也被永久禁止聘雇女佣。
  人力部说,当局也通过教育计划让女佣了解本身的权利和求助管道,例如为她们提供求助的紧急电话号码。
  首次聘雇女佣和多次更换女佣的雇主也必须上“雇主须知课程”,确保他们了解聘用女佣的职责及女佣应有的福利。
  从今年起,外国女佣的最低年龄规定从18岁调高至23岁,她们也必须完成8年基本教育。
  人力部说:“这些措施是为确保到新加坡工作的女佣够成熟,能了解自己的权利及新加坡法律给予她们的保障。”
  女佣介绍所也受到职业介绍所法令管制,以确保女佣权利不被剥夺。触犯法令的介绍所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负责人)监禁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营业执照也可被吊销。
  另外,针对“人权观察”建议政府取消女佣雇主缴交5000元保证金的做法,人力部认为这么做不明智。
  它在声明中说:“这笔保证金能确保雇主把女佣送回国,而不会对她们置之不理。这项措施起着一定效用,这些年来绝大部分女佣在服务合约终止后,雇主都把她们妥当送回国,只有很少数由女佣本身安排。”
  人力部也强调,大部分女佣认为在本地工作安全而且充实,情况并不像“人权观察”形容得那么不堪。
  本地约有15万名外国女佣,主要来自菲律宾、印尼和斯里兰卡。根据新加坡报业控股在2003年12月进行的独立调查,超过八成女佣乐意在新加坡工作。
  另外,美国国务院今年6月发表的“贩卖人口2005年报告”,赞扬新加坡在抑制女佣受虐待情况方面的努力,并把新加坡的措施列为“最佳国际做法”,加以介绍。

‘人权观察’:
让女佣也受雇佣法令保护
  “人权观察”建议我国修改雇佣法令,让外国女佣也受到保护。
  它的执行秘书长罗思认为,外国女佣未获雇佣法令保护,是造成她们被剥削和受欺压的一个原因。
  “人权观察”昨天在本地举行的记者会上发表它的女佣调查报告。
  厚124页的报告指很多女佣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3到19个小时,而且面对语言、肢体和性骚扰。
  它说,自1999年,至少有147个外国女佣在新加坡工作时发生意外或自杀。

比马国好、比香港差
  它也认为,新加坡保护外国女佣的法律架构虽比邻国如马来西亚好,但却落后于香港。
  此外,新加坡每年征收3亿6000万元到5亿3000万元的女佣税,但这笔钱并没有用来照顾女佣的福利。
  它也建议新加坡取消向女佣雇主征收5000元保证金的做法,因为这样做造成雇主不允许女佣外出或有休息日,长时间把她们留在家中。
  “人权观察”的工作人员在今年2月、3月和11月到新加坡收集资料。他们面访了65个外国女佣、分析25个外国女佣档案,并访问人力部、消费者协会和女佣福利团体。
  它之前也针对另外八个国家的女佣虐待问题进行调查,包括马来西亚、印尼和美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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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词:
驳斥:反驳错误的言论或意见
雇佣:用货币购买劳动力
虐待:用残暴狠毒的手段待人

读后感:
刚读这篇报章时,我还以为我国,新加坡,的雇主都像报章里所说得一样,残酷、无情。会觉得这样,是因为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指我国并没有保护好外国女佣的权利,以致她们在本地遭受虐待。而我国人力部也对这项指责,发表声明驳斥,还说了:“我们不会容忍外国女佣被虐待或剥削。”而我也非常的相信它们所说的话。因为在接下来的报导里,就说道了新加坡因为在抑制女佣受虐待情况方面的努力,因此被列为“最佳国际做法”。

因此,我觉得“人权观察”可否是在睁眼说瞎话?明明以被赞扬为“最佳国际做法”,却还是被它们诬赖。如果它们不是睁眼说瞎话,那么这“人权观察”一定是没仔细地察清楚我国在这问题上所献出的一份力。

说到这,我不经想到在上一次出现有虐待案时,我国人力部也已在那时加强了法律上的严罚。而我相信,我国人民每一个人也都在那时认同了他们在这项问题上,已经做了很大的贡献。

最后,我想说的是,虽然“人权观察”面访了65个外国女佣、分析25个外国女佣档案,但这只代表了一小部份外国女佣。如果真的要这样做的话,就该果断点,访问每一个女佣对这问题的看法。

Thursday, September 08, 2005

写<<心灵鸡汤>>感想

我已帮惠仕写感想.

<<心灵鸡汤>>

书名: <<心灵鸡汤>>

篇章题目: <<人生马拉松>>, 135页

大纲: 一位失去老公的女士, 一直提不起精神. 有一次, 她去跑了马拉松, 她坚决跑到终点. 虽然她输了, 却是“人生马拉松”的“第一名”.

读后感: 对我来说, 每当我失败后, 我就会对自己微笑, 告诉自己下一次应该更加努力, 达到目标. 所以, 我把“失败”当成了“警告”, 提醒我下次应该好好的做. 而这一个故事刚好和我的想法一样. 这故事也让我明白了一件事. “失败”不代表人生马拉松的“终点”. 因为这所谓的终点可能是另外一件事的“起点”. 说到这里, 它让我想到一句熟语: 旧的不去, 新的不来.
就像故事里说的一样,人生与运动场的跑道是不一样的. 因为运动场的跑道是可以从起点看得到终点的. 而人生的跑道是无法从起点看到终点的. 有时侯, 我们连哪里转弯都不知道. 而且常常当自己以为已经跑到终点时,却发现那是另一段赛程的开始.

Saturday, August 20, 2005

<<扩大禁烟区>>

我觉得政府扩大禁区是对大家有意的决定. 从很早以前, 我国人民就会在小贩中心和别的公共场所抽烟. 虽然政府有设法减少吸烟人数, 但这没很好的把事件改善. 所以, 如果在每个地方都禁止吸烟, 是个减少肺癌患者和卫生问题的好办发.

比如说, 在小贩中心吃贩的我们, 看见了一群在吸烟者坐在我们的对面. 他们所制造的污烟在我们的头上徘徊着. 他们的烟灰满天飞, 飞进了我们的食物, 飞进了我们的嘴巴. 抽完了烟, 他们便把烟蒂丢在一旁. 这一些吸烟者不只危害了我们的健康, 也污染了我们的环境, 糟蹋了我国 “花园城市” 的美称.

但是也有一些人不站同我的看法. 有个 <<前线追踪>> 的一位受访者就在节目上, 表示了他的观点. 他说如果非吸烟者不想吸到二手烟的话, 就应该乖乖的呆在家里. 我听了他的话, 想了想, 觉得如果他能那么说的话, 我们也能这样答复他 ---- 如果吸烟者一定要吸烟的话, 就不应该来, 他们应该呆在家里. 如果他们没办法不出门, 他们就该把烟戒掉!

可是, 换个角度来看看, 外国游客来到这里, 一定会十分不自在. 在他们的祖国, 他们能在任何地方抽烟. 但到了这里, 他们到哪里都不能吸烟. 这, 可能会让他们感到自己被束缚了一样.

所以, 我觉得最好的办法, 就是要政府慢慢的在不同的区域里禁烟. 这样一来, 吸烟者就不会对这个计划感到太反感, 而计划的效果也会比较好. 这, 不是一举两得吗?

Monday, July 25, 2005

<<报章报导>>

标题: 互相“割车”起纠纷
罗厘司机撞倒人拖行800公尺

采访记者: 游润恬

刊登日记: 2005年七月23日

报章:
两个陌路人因“割车”而引起公路纠纷,一人被另一人驾驶的罗厘撞倒、碾过并卡住,拖了近800公尺。
   撞人的司机非但没有停车查看或援助,甚至在路人通知他出事后,不顾一切地驾罗厘逃走,留下奄奄一息的被撞者,及散落一地的拖鞋、手机等。
  被撞者是德士司机苏丽心(42岁),他过后被送入医院抢救,但由于胸部伤势过重,1小时后气绝身亡,留下妻子及7岁的儿子。
   罗厘司机艾力高米斯,送货员,同样是42岁,昨天在初庭认罪,被判坐牢4年又1个月,及终身吊销各级驾驶执照。
   原本被控误杀的被告,在控方修改控状后,面对5项触犯公路交通法令罪状,指他鲁莽驾驶导致他人丧命;并在发生致命意外时,一、没有提供援助,二、没有停下车来,三、移动涉及致命意外的车辆,四、没有在24小时内报警。
   控方只以前三项控状提控,第四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并撤销最后一项控状。
   被告是在今年1月28日晚上9时30分,在荷兰路朝市区靠近植物园的巴士站,撞倒死者。
   调查显示案发当晚,被告在附近的联邦弄小贩中心同朋友喝酒。9时过后,他离开小贩中心,开着公司罗厘,在女皇大道朝乌节路方向行驶。
   这时,死者驾驶的德士突然插入被告车道。被告不满死者“割车”,便生气地鸣笛“抗议”。
   被告声称,死者以猥亵手势“回敬”他。双方在红灯时于交通灯前并排停下,绞下玻璃窗,以粗话及猥亵手势交锋。被告声称死者叫他停车。
   交通灯转绿后,被告把罗厘转到荷兰路朝市区的方向,并在靠近植物园的巴士站停下。不久后死者将德士开过来,挡住罗厘去路。
   根据被告口供,死者凶悍地走出德士质问被告。被告坐在罗厘内与死者互骂。案情显示死者拉开罗厘车门,发现被告浑身酒味。为阻止被告离去,死者尝试夺走被告车匙但不果。死者还一边拨电话通知他人,一边背靠着被告,不让他下车。
   两人起了肢体冲突。被告将死者推倒在地,然后迅速关门、将罗厘后退1公尺以避开停放在罗厘前方的德士,然后将罗厘驶向右方,加速前进。
   目击者看到,罗厘前进时,右前轮胎碾过死者的胸部,死者的身体也被卡在罗厘车底。
   被告承认,感觉到罗厘“像驶过路隆般碾过某种东西”,因为罗厘当时有倾斜。但被告还是继续加速,想尽快离开现场。
   目击者把被告的车牌记录下来,并交给警方。被告在隔天早上9时30分被捕。
   警方在被告罗厘车底发现血迹和死者衣物的纤维。案发现场有两滩血。
   卫生科学局报告显示,从死者衣物被撕烂的程度,可断定死者贴着罗厘车底中央部位,而背部则与路面直接摩擦。
   被告的代表律师代被告求情时透露,被告担心死者报警举报自己醉酒驾驶,才把死者推开并急急忙忙开车离去。被告有蓄意重伤他人的案底,曾被判坐牢8个月。




读后感:
这件悲剧会发生的原因是因为, 在1月28日, 被被告者, 艾力高米斯 (42岁) 联邦弄小贩中心同朋友喝酒。9点过后, 他开着公司罗厘,在女皇大道朝乌节路方向行驶。这时,死者, 苏丽心 (42岁) 驾驶的德士突然插入被告车道。被告不满死者“割车”,便生气地鸣笛“抗议”。
后来, 当他们两人到了靠近植物园的巴士站, 两人就起了肢体冲突。被告将死者推倒在地,然后迅速关门、将罗厘后退1公尺以避开停放在罗厘前方的德士,然后将罗厘驶向右方,加速前进.
在场的目击者看到罗厘前进时,右前轮胎碾过死者的胸部,死者的身体也被卡在罗厘车底。
  被告承认,感觉到罗厘“像驶过路隆般碾过某种东西”,因为罗厘当时有倾斜。但被告还是继续加速,想尽快离开现场。    目击者也把被告的车牌记录下来,并交给警方。被告在隔天早上9时30分被捕。

我觉得这个问题是满严重的. 虽然本国所发生的车祸比上年来, 来得更少. 但是如果人民不把警防所呼吁的 "喝酒不开车" 行动, 这一些意外也可能会慢慢的上升.
我对这问题, 有些建议. 如果我国警防能在晚上12点以后, 能在更多地方检查来往的车辆. 第一, 能查到驾驶者是否有喝酒. 第二, 这也可能会在第一时机发现, 恐怖份子要对我国所做的是.
我想, 每一个车祸的发生. 不管是受害者, 或是被告者, 他们与他们的家庭都会为了他们所做的事而非常的伤心. 然后, 我觉得, 每个人在这世界上都应该负起自己的责任. 做错了是, 就要承认, 要不然, 我们就和那位可恶的被告者一样了. "撞了人就逃跑", 也等于我们现在的 "没交功课, 不敢承认". 所以, 我觉得大家应该诚实, 守信用.

Monday, July 11, 2005

<<我的嗜好>>

我最喜欢做的事, 是大家一定会做的一件事情. 而那, 就是睡觉了. 为什么我会喜欢它呢? 我也不知道. 我只是记得, 小学六年级的某一天, 华文老师要我们写一篇关于闲空时, 爱做的事. 我就写下了它. 虽然老师没把分数打得很好. 但是我还是觉得睡觉是最好的活动. 当睡觉的时候, 我们的身体就能休息了. 头脑也一样, 能在梦境里休息.

其实, 我最爱睡觉的原因, 是因为我们能做梦. 在梦里, 什么事都能发生. 在梦里, 我可以在华文考试中取得最优异的成绩. 在梦里, 我能飞上天, 把月亮送给我亲爱的人. 说到这里, 我记得我哥哥有说过: “ 在这里,你可能什么都做不了. 可是在梦里, 你什么都是! ”

我觉得那句话真的好有意思. 虽然我们在这里, 所为 “ 真正 ” 世界里, 我们大家都知道自己的能力有限. 无法达到自己最想到达的地方. 可是, 我们在梦里, 可以实现自己一直想做的东西. 而很多的发明家, 都是因为有梦, 才会有现在那么多的伟大发明.

睡觉虽说是每一个人都会做的东西. 但是, 我却领悟到了一个人生观念: 我们都应该做梦, 那么这样, 我们才会追求梦想.

Tuesday, July 05, 2005

<<我会给吗?>>

我会给吗? 我真的不知道. 我如果给了他们, 或没给他们, 我都好象是在害他们一样.
如果, 我给了他们那一角钱...
我可能会变得像天使一样, 因为我的那一角钱一定会帮助到他们. 乞丐会用它来买自己所想吃的食物. 那么, 我就等于送给了他一餐饱. 但是如果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个情况, 我们会像是在鼓励他们继续行乞. 说到这里, 我突然想起那一些被黑社会抓走的人. 因为有的人, 被抓走以后, 就被推去行乞. 只要没收到钱, 他们就会被打得很凄凉. 所以, 如果我们不给他们的话, 自己就会害了他.
那到这里下来, 给或不给真的是个很大, 很大的问题. 到最后, 我还是觉得如果我们有小小的一角钱, 就应该给他们.

Sunday, June 19, 2005

<<我要上天的那一夜>>

2. 药人对自己所发明的"长期解渴丸"有一大套理论, 谈谈你对这理论的看法.

对于药人的理论, 我觉得是有道理的, 可是他却没想过那些上班族是用那八分钟来休息的. 虽然, 老板会给员工休息的时间, 可是那八分钟能让, 工作负担很重的员工舒解一些压力. 俗话说得好: "休息是为了走更长的路". 药人也说, 只要每个人都吃的话, 我国的经济增长率将再度冲过二位数. 但是, 如果每一个人都拼了命的做工, 开始的时候, 一定会很好, 可是员工们可能会累倒, 不然就会因为工作量太重, 而疯掉. 结果, 我们的经济反而会下滑.

可是, 这种药对那些在热带地区生活的人很有帮助. 因为他们可以不用打水. 这节省了时间, 也节省了力气, 对他们来说是一举两得.

而且, 我对这"长期解渴丸" 也有些疑问. 在故事里, 药人只是对大家说, 如果吃了一颗药丸, 就一个星期不用喝水. 可是, 这"长期解渴丸"是怎么帮助我们解渴呢? 如果它是补充水分的话, 我们只要吃了一颗要丸, 体内就有足够一个星期用的水分了. 所以照道理来说, 我们不是会一直上厕所吗? 如果"长期解渴丸"不是补充水的话,它可能只是让我们喉咙不会感到干燥而已. 那么, 我们体内不就没水分吗? 这会造成我们无法上厕所, 而这可能让我们感染上肾病! 这些都可能是"长期解渴丸"的副作用吧.

最终"长期解渴丸"对我们造成的伤害比好处来得多! 所以, 药人的道理只是为了耀推销"长期解渴丸"而说的. 他真是个奸商.